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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提倡文明祭祀。区ZF通知强调,禁止在林区和林缘进行烧钱化纸,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山火的,将依法处理。
区ZF通知规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全区林区(含退耕还林区)内: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杆;
禁止吸烟、野炊和烤火;禁止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炼山。
违反规定,擅自用火依法追究责任。
在这里,小编也呼吁大家,文明扫墓,从现在做起。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特别是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严禁使用明火、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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