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通报曝光专区 ◆ ◆ ◆ ◆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警示震慑,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临江镇隆顺村党委书记刘毅违规操办酒席问题。 2018年1月,刘毅在永川区城区某酒楼为自己操办60岁生日宴,邀请并收受2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600元。2018年5月,刘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2.何埂镇长丰村党总支书记吴太鑫违规操办酒席问题。 2018年5月,吴太鑫在何埂镇某餐馆为孙女操办满月酒席,违规收受11名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1310元。2018年6月,吴太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3.板桥镇通明村村委会主任李治华违规操办酒席问题。 2017年10月,李治华在板桥镇某农家乐为其妻子操办50岁生日宴,违规收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600元。2018年6月,李治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4.新店小学校长杨庆国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2016年2月至2016年10月,杨庆国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先后3次收受个体工商户荣某礼金共计2677.67元。2016年10月,杨庆国组织新店小学部分教职工在永川区某农家乐违规接受荣某的吃请,共计消费900多元。2016年3月,杨庆国组织部分教职工在永川区某餐馆违规公款吃喝,共计消费2500元。2018年6月,杨庆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看住违规操办酒席等一件件小事,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使之成风成俗。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