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油酱 发表于 2019-6-12 09:02:28

永川一男子报警“摩托车被盗”,结果却被拘留

6月7日早上9:40,永川区GA局萱花路**接到某小区保安报警,称有人在小区停车库停车后不交费,还将车辆停靠在车库门口。
接警后,萱花路**民警带领辅警立即到达现场,经了解,业主张某与保安因停车费发生纠纷,一气之下,便将摩托车停在了车库门口。民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张某如果对物业管理有意见,可以向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管科投诉,张某虽有气,但在民警的说服下,交了一个月的停车费。后民警发现张某停在那儿的摩托车无牌无证,于是立即通知交巡警前来处理,交巡警赶到后,当场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张某的摩托车进行扣押。
当天下午3:00,萱花**接到市民报警,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又是一个关于摩托车的警情……

民警立即出警赶到事发小区,将报警人张某带回**协助调查,上午出警的民警在**正巧看到了张某,民警纳闷了,早上才处理了张某与物管因停车费引发的纠纷,怎么又来了**。民警上前一问,张某承认自己谎报了案情,根本没有摩托车被盗一事,报警是想让民警快速赶到小区,帮自己处理和物管的纠纷。


目前,张某因谎报案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生活中这“”七件事“才可拨打”110》↓↓↓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GA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GA机关及人民JC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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